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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副院长带队参加平阳法院召开的首届家事审判改革论坛

发表时间:2016-03-31 15:33:54 编辑 浏览量;
  3月28日,温州平阳县人民法院召开首届家事审判改革论坛。平阳县人民法院院长谢作幸、副院长李正强等审判委员会领导及法官代表出席论坛并发言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平阳县妇联、关工委、温州心理学会平阳分会等单位分别派代表列席发言。
   此次论坛的召开以平阳县人民法院成立浙江省首家家事审判庭为背景。在试行的初始阶段,为进一步总结家事审判的工作经验并广泛吸纳各方意见,特召开首届家事审判改革论坛。
   会议伊始,平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黄孙荣介绍了对家事审判法庭制度建构的初步设想。针对以往家事审判中暴露出的缺乏对当事人人文关怀、以及家事法官人身安全保障不足等一些问题,他指出首先要转变审判理念,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保护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其次,要构建综合协调解决机制,诸如深入社区组织,定期跟踪回访,为当事人提供及时的心理疏导。再次,还应建立实践当中的信息反馈机制,不断完善家事审判的具体配套措施。随后,平阳县法院研究室书记员郑永健围绕如何改革家事审判庭的具体措施做了报告,他以家事审判的审判方式、诉讼程序、工作机制三个方向为切入点,详细梳理了家事审判在实践过程中需要改进的操作程序,为家事审判制度的最终成型做了切实可靠的制度展望。此后,平阳县人民法院各庭法官及部分派出法庭法官以及平阳县妇联主席谢松青、温州心理学会平阳分会长杨小东等分别从自身岗位及实践出发,发表了对家事审判改革的不同建议和意见,进一步丰富了家事审判改革的细节举措,加深了改革策略与实际情况的兼容性,为家事审判制度的改进增添了多元化的考量背景与立足基础。
  最后,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周湖勇老师从学理的角度对家事审判制度做了一番理论梳理。他强调,推动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向纵深发展,探索整合有限审判资源的家事审判制度十分必要。但应避免用财产审判模式来处理家事审判这样一种非黑即白"一刀两断"的模式 家事纠纷是一种复合型的复杂纠纷,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身份关系、财产关系、未成年人子女保护及情感伦理纠葛,因此,家事审判不是财产的简单的判断是非,谁是谁非问题,而是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修复,法官要改变一刀两断黑白分明的司法理念,转变为人文的关怀,对家庭成员每个人的关爱、安抚和帮扶。家事审判改革的基本定位是: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修复婚姻家庭关系,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不能将家事审判的职能局限于裁判职能,而应延伸法院的功能,将纠纷解决和修复职能、治愈职能及监护职能,等职能融为一体,尽力修复问题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注重当事人心理创伤的修复,避免把家庭纠纷转化为社会纠纷,把家庭矛盾转化为社会矛盾。因此,法官的角色不仅仅是裁判者,而是一个"社会工程师",应更多运用心理辅导、疏导等方式化解纠纷,避免当事人在诉讼中遭受二次情感伤害他认为,家事审判涉及方方面面,不仅仅是法院一家之责,更应建立相关志愿者服务队伍,乃至政府购买服务,以引进外部力量参与到家事案件纠纷的排解工作中去,形成政府、社会各群体与基层法院的联动机制,促进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的深度融合。
  我院王勇副院长和2015级马法研究生也参加了此次论坛。
                                                   
(供稿人:刘  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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