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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正养气 论理铸魂——记温州大学第十一届法律职业能力竞赛之法律辩论赛初赛

发表时间:2015-05-24 15:00:41 编辑 浏览量;

    2015年5月23日14时,由法政学院举办的温州大学第十一届法律职业能力竞赛之法律辩论赛初赛在模拟法庭开展。

    本次比赛由法政学院傅金晶同学担任主席。参赛队伍有瓯江法学一队,法政学院法学一队;法政学院随辩队,瓯江法学二队;法政学院法学二队,人文学院"Running Girl"队。 评委团由法政学院教师宾雪花老师、胡剑波老师和叶修文老师组成。

    本次初赛分三场,第一场的辩题是于艳茹博士学位应不应当撤销,由瓯江法学一队对阵法政学院法学一队。正方瓯江法学一队认为:于艳茹在论文中所犯错误十分低级,主观目的值得怀疑;其次,于艳茹作为北大博士应当从严要求;最后在当今中国学术环境恶劣的情况下,严惩于艳茹可以达到警示作用。针对正方的观点,反方法政学院法学一队的选手给出了强有力的驳斥,从于艳茹文章定位错误的事实出发,佐以北大博导同为抄袭却处罚不力的例子将对方的观点一一驳倒。于是本场比赛的首胜由法政学院法学一队揽入怀中。

    紧接着开始的便是第二场辩论:师生恋应不应该开除老师,由法政学院随辩队对阵瓯江法学二队。这场辩论双方在论证上势均力敌,瓯江法学二队凭借着更为良好的辩风赢得了评委的青睐,赢得胜利。

    最后一场辩论的辩题是:代考应不应该入罪,由法政学院法学二队对阵人文学院"Running Girl"队。这一辩题的提出正值温州大学严查体育代考之际,大大吸引了在场观众的注意力。当比赛进入三辩盘问时,正方三辩向反方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当犯罪成本低于犯罪收益时,人们往往会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这样的问题又该如何解决?面对正方的这一提问,反方显得有些不知所措。整场辩论下来,经验老道的正方辩手们论证有据,反驳精彩,总结升华,配合默契,赢得观众与评委的一致好评,成为本场初赛中评价最高的获胜方。

    温州大学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旨在通过辩论为主的方式培养法学专业学子的法律职业能力,同时提高非法学专业学生了解法律、适当运用法律的水平。从而积极响应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号召,努力提升我校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为社会输送一批更为合格的栋梁之才。而继初赛之后,相信决赛三支队伍的表现会更加出彩。

 

 

 

 

撰稿:余凌寒

修改:余琰

摄影:潘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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