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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实务》第四讲 如何把握公诉工作之证据标准

发表时间:2016-04-27 09:36:32 编辑 浏览量;
   2016年4月14日下午1:30,温州市检察系统优秀演讲员、法律职业辩论赛优秀辩手温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黄莹检察官作为《检察实务》第四讲,为大家讲授"如何把握公诉工作之证据标准"。
  黄检察官在讲座伊始给大家介绍了检察官的职业认知度,使大家实实在在地感受作为检察官在打击犯罪第一线的任务之艰巨,然后提出任务再困难我们办案一定要坚持事实求实,不能办出冤假错案,所以,公诉工作的关键就是对证据标准的把握,引出讲座的主题;然后,黄检察官就结合自己检察工作的实践提出刑事讯问的关键点、庭审应变能力以及如何在每一个真实的案件中审核把握证据标准。讲座过程中,黄检察官通过大量的真实案例给大家介绍公诉过程针对证据标准的不同把握会导致跌宕起伏的案情扭转,故如何审核证据是每个公诉人必须勤练且严格要求的基本功。
  一对一的证据怎么办?看似完美的证据为何最终无罪?从经典案例辛普森杀妻案、泰森强奸案,讲到中美联合侦破赴美留学生被杀案等温州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黄检察官用一个个案例诠释了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同学们表示理论学习懂,但办案怎么办还真要向检察官姐姐好好学习,检察官姐姐给大家讲的犯罪四要件、七要素、测谎、尸检等一个个平时既熟悉又陌生的术语带我们走进了犯罪现场,黄姐姐幽默、接地气的语言也让课题充满欢声笑语,并希望下次讲座可以再长一点,他们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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