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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专业初始教育暨特色实践系列活动三

发表时间:2014-11-25 14:32:51 编辑 浏览量;

法政学院专业初始教育暨特色实践系列活动三

今日新芽 明日栋梁

——记14法3、4全体同学参与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庭审旁听

 

    2014年11月19日下午13时许,法政学院14级法学3班、4班同学在肖磊老师和宾雪花老师的带领下,前往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参与庭审旁听。

    14时左右,全体人员顺利抵达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门口,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后,同学们被允许进入法庭。走入法庭,首先看到的是位于正中间的法官席以及法官席上方庄严的国徽,接着是法官席下方的书记员席,分布两边的原告席和被告席,最后是位于旁听席前方的犯罪嫌疑人席。全体人员在旁听席落座。

    14时40分,庭审的时间到了。先是书记员起身宣读法庭纪律,接着审判长、合议庭成员以及公诉人代表入场,最后,由法警押解的犯罪嫌疑人被带入法庭。

    接着,审判长敲击法槌,宣布庭审开始。本次公开审理的是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久又犯下该起盗窃案。在经历一系列必要程序后,庭审进入到了法庭调查环节。在这个环节里,公诉人代表宣读了起诉书,审判长就犯罪事实向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询问。尔后的法庭辩论环节里,公诉人代表针对一些犯罪细节及能否退赃向犯罪嫌疑人进行提问。紧接着,审判长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后宣告判决。休庭结束后,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由审判长宣读判决。最后,法槌再次落下,宣告闭庭,本次庭审结束。

    短短的半个小时里,庭审过程紧凑流畅,虽没有出现电影电视剧里的精彩环节,却仍然紧扣住同学们的心弦。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留下为同学们答疑解惑。起先,同学们还有些拘谨,但在得知审判长也曾是法政学院的学生后,双方的距离一下子被拉近,同学们纷纷举手提问。所有问题里,有问关于量刑标准的,也有问该如何安排考研、考司法考试和考公务员的……也许作为法学新人,同学们的问题还稍显幼稚,但这丝毫不影响审判长作出精彩睿智的回答。在全部回答里,审判长着重提了"法律信仰"一词,他强调在学习法学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不是完全记住法条,而是建立起自身的"法律信仰",唯有这一信仰才能引领同学们在法学学习中收获自身所最需要的,并且无论同学们毕业后是否从事与法学相关的工作,这一信仰始终是引导同学们朝着正确方向前进的一座灯塔。

    这次的庭审旁听,让同学们真实地感受到了法律对生活所带来的非凡意义,同时,庄严的法庭氛围也感染着全体同学的内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种子或许就在此刻生根发芽。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颗种子终会成长为参天大树,作为法学新人的同学们也将追逐前人的身影,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帮助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明日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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