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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大学2016年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0-31 14:59:32 编辑 浏览量;
各学院、各教师: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教师结合我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编写符合教学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特色和应用推广价值的教材,根据本年度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校级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与经费资助
       温州大学2016年教材建设项目拟立项10部教材左右,每部教材建设经费1万元,经费使用参照《温州大学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16〕161号)执行。
二.申报范围与要求
(一)申报范围
教材建设应该紧紧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反映我校人才培养的特色与实效,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本年度教材建设申报重点在于:
1.与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慕课(MOOC)课程等网络课程以及虚拟仿真实训平台、产教融合等项目配套的新形态教材或数字教材。
        2.支持学校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能推动学校实施"大班授课与小班研讨结合、线上与线下混合"的课堂教学改革的教材;
        3.支持学校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推动学校实施"分层分类的课堂教学创新模式"改革的教材;
        4.适应卓越人才培养的专业及公共课教材;
        5.具有区域特色、跨学科或学科前沿的通识教育课程教材;体现地方元素和特色的教材;
        6.创业创新类、实践实验类、适应学生发展为本的研讨类、导学类、探究性学习配套教材;
        7.体现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具有推广价值的教材;
        8.反映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教材,与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等"质量工程"项目配套教材;
      (三)申报类型
        1.新编教材:应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科学研究、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相结合,能够凝练教学改革成果,满足创新人才培养的需求,并能适应多样化的教学需要。
        2.修订教材:20161231日前已经公开出版的教材,质量较高、在教学中反映较好、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修订1/3以上内容的教材;
3.系列教材:基于学生专业能力或者通识能力培养的、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教材开发理念与模式相同或者相近的3-6本教材组成的整体,也包括其中单本教材已经立项或者出版,仍可与后续所规划教材组成系列教材申报。
       (四)其他
       理论教材比较成熟的课程,应选用国内外优秀教材、教育部规划教材和21世纪教材,学校对这类教材不予以立项 
.建设出版要求
(一)立项教材建设应组建教材编写团队,编写队伍至少2人以上(含2人),鼓励外校教师参与教材编写;主编应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有所成就,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原则上应承担过使用教材课程的教学的教师。
(二)同一申报者(第一主编)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获校级教材建设立项,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新的教材项目。
(三)凡学校立项建设教材,应按批准文件公告的名称、内容编写出版,不得擅自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变更。
(四)立项项目要严格按照立项承诺的期限2年内完成出版工作对未能按要求完成编写、出版任务的立项项目,将取消立项,四年内不得申报教材立项,同时视具体情况追回建设经费。
(五)出版单位应为本领域中级别较高的出版社,建议出版社名单(见附件1)。结题原则上以此为准。
.申报程序
(一)一般教材
申报人填写《温州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一式三份),附详细的编写计划和编写大纲提供样稿或关键样章(一份)。修订教材应提供前版教材样书。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所在学院。电子材料上传到教学项目管理平台。
(二)系列教材
系列教材申报人填写《温州大学系列教材建设计划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单本教材《温州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一式三份),附详细的编写计划和编写大纲,提供样稿或关键样章(一份)。修订教材应提供前版教材样书。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所在学院。电子材料上传到教学项目管理平台。
        五.材料报送时间
(一)教学项目平台开放时间:11月18日8:00—11月24日23:00(http://jxxm.wzu.edu.cn/),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二)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组织专家针对教材立项申请的必要性(是否本课程教学所必需等)、先进性和科学性(本学科领先或具特色)、可行性(申请者的科研、教学水平;资料、经验的获取程度;时间保证等)等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评审。论证通过后11月26日下午15:00前将汇总表连同评审论证材料(全体专家签字、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专业建设促进中心,汇总表电子版发送409464853@qq.com
教务处
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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