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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反贫困法治研讨会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0-24 12:53:39 编辑 浏览量;
尊敬的          :您好!
 
经广东省法学会批准,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同意,与温州大学领导协商,拟定2017年12月16日-17日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在广州召开"全国第一届反贫困法治研讨会",为全面深化对社会法治在反贫困方面的应用研究,提供广泛的学术交流平台和合作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12月15日一天与会代表报到。
12月16日:上午大会,包括简短的开幕式和大会发言及学术互动;下午,分小组讨论。
12月17日:上午大会,包括分组讨论情况汇报、优秀论文颁奖、优秀论文汇报、成果总结等。
12月17日:下午,代表自行安排行程或返程。
二、会议地点
会议由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主办,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会议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具体酒店待定待通知)
三、会议议题
本次会议主题为"反贫困法治及其建设"。
本次会议具体议题为:
1. 反贫困法治的基本理论。包括:反贫困法治的理念、地位、作用;反贫困法的权利义务结构调整,反贫困权利的司法保护,等等。
2. 反贫困与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包括:反贫困与社会保险法治建设,反贫困与社会扶助法治建设,反贫困与社会救援法治建设,等等。
3. 反贫困与社会促进法治建设。包括:反贫困与教育促进法治建设,反贫困与健康促进法治建设,反贫困与慈善促进法治建设,等等。
4. 反贫困与社会扶持法治建设。包括:反贫困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建设,反贫困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治建设,反贫困与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治建设,等等。
四、研讨方式
12月16日上午,会议邀请代表,就反贫困法治基本理论问题,在大会发言。发言后进行互动。
12月16日下午的小组讨论,具体围绕以下选题展开:(1)反贫困与社会保障法治建设。(2)反贫困与社会促进法治建设。(3)反贫困与社会扶持法治建设。
经过小组讨论,每组推荐1人(一名大会发言人和一名小组讨论总结人)到12月17日上午大会发言。发言中穿插评价和互动。
12月17日上午大会,还邀请获得优秀论文一等奖的代表发言,最后颁奖,做会议总结。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不收会务费。交通差旅与住宿费自理,其他费用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和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承担,参会作者以文参会。(特定的特邀著名专家代表另行安排)。
2、会议将评选反贫困法治优秀论文奖。
3、参会人员请于2017年11月18日之前将参会回执发送至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李蕊电子邮箱2690098278@qq.com联系电话:李蕊13726819807;或者彭耀宗:13539883835
4优秀稿件推荐到《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专栏"社会治理与社会法"或者《东方社会法评论》(第4卷)发表。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代章)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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