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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正泰奖学金”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1-20 14:13:32 编辑法政学院 浏览量;

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鼓励本院学生,树立先进典型,建立导向、激励机制,培养“法治天下、政通人和”高素质人才。温州正泰集团资助设立法政学院“正泰奖学金”,专项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根据《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正泰奖学金”评选办法》(行政〔2017〕7号),现将2018年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正泰奖学金”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宗旨

鼓励本院学生,树立先进典型,建立导向、激励机制,培养“法治天下、政通人和”高素质人才。

二、评选对象

法政学院2015-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

三、名额和奖金

“正泰奖学金”共计10万元,分3年使用,第一、二年每年使用3万元奖金,第三年使用4万元。奖励名额每年共计15人,每人0.2万元。

四、申请条件

“正泰奖学金”分若干项目,每项目择其最优秀者,每项人数根据评选情况可以适当调整。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含通报批评);未有不及格课程。

分项条件:

(一)卓越学习奖(5人)

获校、院学习标兵者。

   (二)道德品行奖(2人)

1、自强励志,在学生中具有影响力,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者;

 2、在社会工作、青年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团体负责人或个人。

 (三)学生工作奖(3人)

1、在校院团体工作、文体活动、宣传报道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与学院争得荣誉的个人;

2、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团干。

    (四)学科竞赛奖(5人)

在全国或省级以上(含省级)挑战杯大赛、职业规划大赛、师范技能大赛、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大学生公共管理案例分析大赛等学科竞赛中获奖的个人或团体。

五、评选时间及程序

(一)评审组织:

“正泰奖学金”的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由温州正泰集团委托温州大学法政学院组织完成。具体工作由法政学院学生科负责。

(二)评审程序:

1、评选动员:11月,在全院范围内公布“正泰奖学金”的评选办法。

2、个人申请:以班级为单位,各班学生依照评选办法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书面支撑材料。

下载附件打印申报表,申报表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上交114团学办公室,联系人学习部柳同学(电话13858865390;电子版请发邮箱2212608316@qq.com,申报表请和邮件名同名:姓名+年级班级+正泰奖学金。

申报截止时间:20181128日周三下午1700前纸质版和电子版按照表格要求上交。

3、审核公示:由学院党政联席会按奖励条件、名额进行评审,产生入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4、组织颁奖:学院将联合温州正泰集团举办颁奖仪式,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其它说明

1、“正泰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获奖的同学,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院应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2号楼    电话 0577-86680905    邮箱:fzxy@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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