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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朱夏萱等41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1-05-07 浏览量: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2020年修订)》,经过量化考核、民主测评、党的理论知识考试、答辩考核、支部讨论等,推荐为发展对象提交学院党委备案后,拟确定朱夏萱等41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特予公示7天(自2021年5月7日起至5月13日止),如对朱夏萱等同志确定为拟发展对象有不同意见或反映有关问题者,在公示期内可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真实署名,联系支部书记或学院学工办2-117办公室林老师,电话:0577-86680918,邮箱:fzxyxsk@126.com

温州大学法学院学工办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