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素有“东南山水甲天下”之美誉的温州。学校由温州师范学院(创办于1956年)和原温州大学(创办于1984年)于2004年合并组建而成,历经“两校合并、七校融合”的沿革变迁,办学源头可追溯至1933年创建的温州师范学校。在86年的办学历程中,温州大学始终秉承“光大国族、造福人群”的学校精神,自强不息、艰苦创业,成就了今日文脉绵延、奔腾浩荡的发展格局。
温州大学现已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学科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个门类。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6754人、教职工1762人,有各级各类人才工程入选者322人(546人次),拥有双聘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等一批高层次人才。
学校于200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2017年被列为浙江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学校主持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7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4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2项、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际合作重点专项3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4项、国家973计划课题3项等国家级科研项目640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浙江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14项、三等奖15项,浙江省专利优秀奖1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7项、二等奖21项、三等奖46项、优秀奖1项等省部级以上奖励121项。
二、学院简介
法学院前身是法政学院,是温州大学办学历史最悠久的学院之一,学院设法学、行政管理两个本科专业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法学为浙江省“十二五”、“十三五”特色专业,浙江省一流专业、温州市重点专业、校十二五优势专业和校级重点扶持专业,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省级精品课程和市级精品课程。法学学科是省一流学科、温州大学博士学位培育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市重点学科,法学学科在软科2019年学科排名中列77位,校友会2019年学科排名位于全国前30%。建有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区域法治研究中心”等7个研究所,是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中国分院。
学院现有教职工50余人,并聘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的奠基者陈光中先生为名誉院长,拥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1人、“中达环境法学者”1人、省“151人才”4人、省“钱江学者”1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人、省五个一批人才2人、省“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2人、省教学名师1人、省优秀教师1人、温州市 “551人才”13人。近年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两项、重点项目三项和一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青年项目、省部级项目,科研成果荣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两项、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一项等奖项。
现有在校本科生、硕士生、留学生940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在全国名列前茅,2018年高达65.18%;2019届本科毕业生年底就业率达97.61%,2019届研究生初次就业率达100%。
法学院秉承“允德允法,求是求真”的院训,锐意进取,砥砺前行,致力于建设成为浙江一流、全国知名的卓越法学人才培养阵地。
三、人才需求及待遇
人才需求
所属学科 |
专业方向及其他要求 |
人数 |
法学 |
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等方向; (副)教授或者博士。 |
10人 |
公共管理学科 |
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方向; (副)教授或者博士。 |
人才待遇
高层次人才
人才类别 |
年收入 (万元) |
住房或者 购房补贴 |
科研 启动费 |
安家费 (万元) |
顶尖人才 |
采取“一人一议、双方协商”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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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人选或长江学者等相当级别高层次人才 |
80-150 |
符合政策的人才奖励120平米左右的住房一套或购房补贴300万元(含引进时可能从政府申请到的住房补贴) |
科研启动费另议 |
10 |
学科(专业)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正高职称、博士学位或博士生导师资格等; |
40-80 |
符合政策的人才奖励100平米左右的住房一套或购房补贴200万元(含引进时可能从政府申请到的住房补贴) |
10 |
|
学术(教学)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一般应有正高职称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副高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等 |
20-40 |
符合政策的人才奖励80-90平米左右的住房一套或购房补贴150万元(含引进时可能从政府申请到的住房补贴) |
10 |
学术骨干
学术骨干 |
3年首聘期内基本待遇 |
另行补贴 |
学术骨干A: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优秀海内外博士 |
校内5级岗待遇,基础性购房补贴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文科) |
在聘期前三年内,根据业绩完成情况,另行给予奖励性购房补贴20-40万元 |
学术骨干B: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优秀海内外博士 |
校内7级岗待遇,基础性购房补贴2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文科) |
|
学术骨干A和B之间 |
基础性购房补贴33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文科) |
|
学术骨干A+:副教授或者博士后人才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者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或者主持过省部级项目的 |
根据业绩情况,基础购房补贴为50-6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文科) |
具体的人才引进政策请参照《温州大学人才引进与聘任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等相关文件(https://rsc.webvpn.wzu.edu.cn/rczp/rczc.htm)
四、科研奖励
类别一
项目类别 |
科研奖励(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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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类 |
Nature index收录期刊和《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论文 |
100,000 |
SCI Ⅰ区收录论文。 |
50,000 |
|
SCI Ⅱ区收录论文,《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SSCI、AHCI源期刊,温州大学人文社科权威学术期刊。 |
20,000 |
|
SCI Ⅲ区收录论文。 |
13,000 |
|
SCI Ⅳ区收录论文,EI收录期刊论文(不包括单页短文),温州大学一级期刊目录。 |
13,000 |
|
温州大学2A学术期刊。 |
7,500 |
|
科研获奖类 |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一等奖 |
600,000 |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二等奖 |
400,000 |
|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三等奖 |
200,000 |
|
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
400,000 |
|
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
200,000 |
|
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
100,000 |
|
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等各类在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发布申报通知的民间科研成果奖一等奖 |
200,000 |
|
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等各类在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发布申报通知的民间科研成果奖二等奖 |
100,000 |
|
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等各类在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发布申报通知的民间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
50,000 |
|
教育部以外其他部委(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设立的科研奖,司法部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
100,000 |
|
教育部以外其他部委(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设立的科研奖,司法部法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
50,000 |
|
教育部以外其他部委(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设立的科研奖,司法部法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
30,000 |
|
温州市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
20,000 |
类别二
类别 |
科研项目 |
奖励金额(元) |
一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
800,000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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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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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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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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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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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科技部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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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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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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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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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
400,000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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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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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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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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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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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合作重点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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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青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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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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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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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一级子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科技部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到校经费≥300万元) |
||
三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
300,000 |
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前期研究专项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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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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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计划项目专项 |
||
教育部科技研究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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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一级子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科技部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到校经费<300万元) |
||
国防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各类纵向项目(理工科到校经费≥400万元,人文社科到校经费≥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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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
150,000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一般、青年、后期资助、中华学术外译、艺术、教育、军事单列学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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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经费下达到学校账户≥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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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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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培育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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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级子课题(到校经费≥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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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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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重大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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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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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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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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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古籍整理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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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各类纵向项目(理工科到校经费≥200万元,人文社科到校经费≥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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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100,000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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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两年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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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一级子课题(到校经费<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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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经费下达学校账户<20万元、经费下达到个人账户≥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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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点项目(含科技研究重点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 |
||
国防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各类纵向项目(理工科到校经费≥100万元,人文社科到校经费≥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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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
50,000 |
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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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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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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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古籍整理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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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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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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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专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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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急管理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小额资助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一年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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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各类纵向项目(理工科到校经费≥50万元,人文社科到校经费≥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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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资助的学术会议项目、交流培训项目及其他非研究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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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
30,000 |
省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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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一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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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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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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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会科学规划学科共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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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会科学规划专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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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古籍整理一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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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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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经费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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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经费自筹)、青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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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各类纵向项目(理工科到校经费≥20万元,人文社科到校经费≥10万元) |
具体科研奖励政策请参照温州大学文件《温州大学科研业绩计算与奖励办法》、《温州大学科研项目分类办法(2019年修订)》和《温州大学关于科研业绩计算与奖励办法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文件
五、招聘流程及联系方式
人员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进行。流程为“应聘报名→学院初审和考察→学校审定→拟聘人员确定和公示→手续办理”。应聘报名时请将您的个人简历(姓名+学历或者职称+应聘岗位)发送至学院邮箱。 学院致力于为每一位加盟的教学科研工作者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展现才华的舞台。我们诚挚欢迎待您到我校修身治学、建功立业、共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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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7-86680905(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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