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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钟瑞栋教授受邀为温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解读《民法典》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0-06-04 浏览量:

6月3日下午,温州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在温州市行政中心召开,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诞生之后,温州市政府召开的首次常务会议。为学习宣传《民法典》,此次会议特别邀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温州大学法学院钟瑞栋教授在会议的“市政府领导集体学法”环节为全体与会者解读《民法典》。会议由姚高员市长主持,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监委领导,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

钟瑞栋教授的解读以“《民法典》的中国风格”为主题。首先,钟教授引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论断阐释了我国《民法典》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个方面的重要意义。其次,在《民法典》的内容方面,钟教授指出我国《民法典》通过总分结合的表达方式达致其体系化目标,总则编和六分编全面规定了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民事权利保护体系。第三,钟教授认为《民法典》的核心理念在于私法自治及其限制,在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中,平等原则和自愿原则是私法自治理念的体现,而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则体现了对私法自治的必要限制。此外,钟教授还对我国《民法典》的两处具体条款作了专门解读:其一是比照《物权法》第149条,钟教授解释了《民法典》第359条第1款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费用条款的立法变化及其原因;其二是对于《民法典》第1077条的离婚冷静期条款,钟教授认为这是对我国既有的协议离婚制度的补充,能够促使夫妻双方审慎对待婚姻家庭关系。最后,结合作为市政府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的“两个健康”建设,钟教授谈到《民法典》以任意性规范为原则,强制性规范为例外的规制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政府部门应当兼顾严格执法与保护私权,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总之,《民法典》的内容涵盖了民事主体“从摇篮到坟墓”的方方面面,而其语言又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抽象性,值得所有社会成员终生阅读、学习。

姚高员市长对钟教授的深入解读表示感谢,并结合《民法典》就市政府具体工作提出三点意见:第一,要继续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和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的要求;第二,市政府各部门应当关注《民法典》及相关上位法的内容变更,及时准确地更新和完善本部门相应的规章制度;第三,要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政府各部门应当自觉将《民法典》作为各项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