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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校内特色实践平台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1-04-06 浏览量:

本报记者 朱蓓蓓

本报讯 近年来,温州大学法学院以校内特色实践平台为支点,走出了一条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道路,在实践、育人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该校校内实践平台获批教育部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项、浙江省“十三五”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项、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项;与温州市瓯海区人社局合作设立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高教园区派出庭荣获2017年、2018年度“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优秀派出庭”,2018年8月被列入省级示范仲裁庭;与温州市总工会、瓯海区总工会建立的职工服务中心和工会调解中心,被评为2018年“浙江省优秀基层调解组织”。

在此基础上,法学院注重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以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

该院鼓励学生参与到实际案件的办理中,并在教师的指导下讨论案例、撰写案例,取得了良好效果。如研究生刘洪杰、孟冬宁等人撰写的3篇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被选为温州市工会法律维权“十佳案例”。

同时,该院学生通过实践,积极撰写调研报告,并以此为基础撰写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16级3名研究生、17级4名研究生,分别以工会、仲裁、劳动关系调整为例,撰写了硕士论文。

近年来,该院学生获得多项省级以上科研立项以及挑战杯等竞赛奖项,近3年来被纳入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4项,获得省“挑战杯”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参与以实践平台为例的教材或著作2部。

此外,该院学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名列全国前茅,学生获全国首届大学生慈善创业项目方案设计大赛二等奖、全国“淮海杯”模拟法庭大赛亚军和最佳辩手、全国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赛浙江赛区第一名、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之演讲类比赛一等奖、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等省部级学科竞赛奖110余项。

要教学生一碗水,教师得有一桶水。近年来,法学院教师的实践能力也不断提升。胡海华连续两年被评为“基层调解优秀个人”;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纪念我国劳动仲裁制度恢复30周年”会议上,胡剑波主导的一起案件获评“浙江省优秀仲裁庭审”;卢锦泉被评为2018年工会法律维权“十佳个人”;周湖勇、柯宇航、宾雪花等获得各类科研项目5项,其中周湖勇教授团队承担人社部课题,为全国智能仲裁的国家标准提供了参考。

与此同时,法学院以实验实训中心的校内实践平台作为实践教学改革的突破口,近年来引进优质行业资源融入研究生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了政府与学校共同创新、协同育人的生态系统,构建了统一领导、资源共享、开放合作、系统推进的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新机制,积累了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尤其在促进全国高校与人社部门的合作方面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国内其他高校纷纷仿效,部委、省市有关部门领导也前来考察。

该实践平台也推进了校地合作,该院师生近3年共发表有关论文10多篇,其中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2篇,部级课题1项,厅级课题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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