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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0-10-23 浏览量: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温州大学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行政[2020]5号》有关规定,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立项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1、检查对象

2020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

2、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主要考察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等内容。

3、检查安排

1)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中期成果情况》(附件2)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主要内容有:项目实施过程中 进行调研的记录,调研对象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分析数据、视频音频材料、调研报告等,并将上述纸质材料在11月1日前提交到学院2-11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fzxyxsk@126.com。

2)学院检查。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进行审核。

   附件1:温州大学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中期成果情况.xlsx 

附件2:温州大学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中期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