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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的通知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1-03-30 浏览量:

各位同学:

学生公寓楼和寝室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之一,必须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才能营造安静、卫生的环境,让学生在校期间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让每个学生在校期间专心学习、健康成长。为建设良好的公寓环境、维护公寓管理秩序、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学生应当服从学校职能部门的管理和寝室调配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入住公寓的学生应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和调配。学生须按指定的寝室、床位对号住宿,并登记入册,不能擅自占用寝室床位。经了解发现有部分学生不配合寝室调整,占用空床位,扰乱公寓管理秩序。学院核实后,将按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对于屡教不改的学生,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相关规定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学生在公寓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不得乱拉电线,不得在公寓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电热毯、电磁炉、豆浆机、卷发棒等电器,不能将电动车电池带进寝室充电。经检查发现部分学生在寝室使用违禁电器、将电动车带进寝室充电,对公寓的消防安全造成隐患。这类行为是违纪行为,学院查证后将依据规章制度处理。

三、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寝室环境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应当具备良好的个人和公共卫生习惯,保持个人物品和寝室的整洁卫生。学生公寓楼实行定时开、关门和熄灯制度。学生应当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熄灯就寝,熄灯后不得随意外出。学生在寝室应当自觉保持安静,避免影响同学的正常休息和学习。应当自觉维护寝室卫生、注意经常整理个人物品并保持整洁。经调查发现,部分学生经常在寝室使用电脑和手机打游戏、看电影、听音乐、聊天等,且经常持续到熄灯后甚至到深夜,对其他学生的正常休息和学习造成严重影响。此类行为是不文明的行为,也是违纪行为。希望有此类行为的学生改变不良习惯,否则将受到严肃处理。

四、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处理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2019年修订)》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学校关于学生公寓管理的有关规定,扰乱公寓寝室管理秩序,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经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学生在寝室共同生活,应当互相尊重、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相互包容,努力适应集体生活,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互相监督。如果出现不文明或影响他人的行为,室友应当与该同学友好沟通,该同学也应当积极听取建议,适当调整个人生活习惯,共同维护寝室的良好环境。

学生在学校应发扬遵纪守法、团结友爱、文明礼貌的精神。经了解发现,部分学生在寝室生活期间不能自觉维护寝室卫生和安静的学习环境、经常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和学习。部分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同学关系,只顾个人利益和感受,不顾他人利益和感受,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或者不配合学校公寓管理工作,故意给公寓管理造成阻碍。这类学生,经学院核实属于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将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给予纪律处分。如果其行为未达到纪律处分的程度,在申请入党、评奖评优、考研政审、毕业鉴定等事项中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五、其他说明

即日起,如发现有违反公寓管理规定,或经常在寝室使用电脑和手机打游戏、看电影、听音乐、打电话,或者熄灯后很晚还在进行个人活动,影响同学正常休息和学习的学生,同寝室学生可以先与该同学友好沟通。如果该同学不能作出调整,或拒绝沟通,仍然长期影响他人的,室友可以向学院反映。联系地点:法学院一楼事务大厅。邮箱:bck@wzu.edu.cn。学院核实后作相应处理,屡教不改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并责令其搬离寝室,重新安排宿舍,避免继续影响其他学生。

《温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温州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等学校规章制度详见《学生手册》。本通知的相关问题,由法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温州大学法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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