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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术新锐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1-05-09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各研究生: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努力提升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学术新锐奖”评选办法》[2020]44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新锐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在读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评奖基本条件

1.政治上积极向上,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模范执行校纪校规,有较高的道德、文明修养;主动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

2.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有自学和研究能力,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身体健康。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评:

1.文科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2A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理工科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一级刊物上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也可参评。

2.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4项及以上的研究生。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获得专利也可参评。

3.在校期间以排名第一或者团体前三获得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研究生。

(三)本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恶意欠费;

3.延期毕业;

4.学位必修课程不及格。

三、评选名额与分配

“学术新锐奖”每学年评选人数不超过10人,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法学院推荐参评名额为1人。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学术新锐奖”登记表》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报各培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各培养学院对申请参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参评者进行初评、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三)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候选人材料报送研工部。

(四)研工部组织进行联评产生“学术新锐奖”人选,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进行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五)发文并表彰。

五、材料提交

(一)候选人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学术新锐奖登记表》(见附件一,纸质版一式三份并交电子版)。

(二)候选人所获荣誉证书、科研成果等复印件。(提交材料时带上原件)。

(三)各培养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术新锐奖”评选活动的公示单,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各学院推荐候选人材料请于5月24日前提交至研工部。

(五)所有电子版资料发至ygb@wzu.edu.cn(邮件命名格式:**学院+学术新锐奖),纸质版资料提交至南校行政楼718办公室。逾期不予接收。

学校研究生部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86598061。

附件:      附件1 “学术新锐奖”登记表.docx

          附件2  学院推荐汇总表.xls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5月7日


法学院研究生申报说明:

  请有意向参评的研究生查看通知,根据要求填写登记表、汇总表,整理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荣证书、发表论文的刊物电子版及复印件)于5月19日前发至邮箱bck@wzu.edu.cn,登记表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学院一楼事务大厅。

联系人:白老师  电话0577-8668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