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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推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6-04-27 浏览量: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6〕6号)》(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推荐工作。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下列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不参加评选:

1.涉密或暂缓公开的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

二、评选标准

各学院对照《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2025〕12号)(附件2)择优推荐参选论文和实践成果,并附推荐次序优先推荐2025年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各学院推荐的学位论文原则上需满足以下条件:

1.学位论文盲审成绩B及以上;

2.答辩成绩85分及以上。

三、评选流程

1.学院推荐:各学院按照学位获得者人数的3%推荐,不足1篇按1篇推荐,2024年获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学院,可额外追加相应数量推荐名额,各学院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择优推荐学位获得者人数的2%参加浙江省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选的纸质材料要求

1.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一份。

3.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5)一式一份

4.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6)。代表性成果应按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选的电子材料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及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

2.电子材料命名规则:

1)学位论文:10351_学号_LW.pdf;

2)其他材料(包括推荐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合并一个PDF文件,并制成一个压缩包):10351_学号_QT.zip。

所有学术学位硕士电子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下面,命名为:学院_优硕(学术学位)。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电子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下面,命名为:学院_优硕(专业学位)。压缩包必须压缩成*.zip格式。文件名称中字母请全部采用大写。

 附件1-6.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