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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陈海礼副主任应邀为我院师生讲解仲裁实务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3-11-16 浏览量:

11月15日晚, “罗山法律实务论坛”第49期在法学院103会议室开讲。此次活动邀请的主讲嘉宾是温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陈海礼副主任,他主讲的题目为《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优选路径》。本次活动由法学专业负责人、民商经济法系主任李勇军副教授主持。

讲座主要围绕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仲裁的起源与发展、仲裁和诉讼以及仲裁协议四个部分展开。

陈礼海主任首先介绍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指出仲裁的重要性,提出仲裁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与民事诉讼并行的解纷解决方式,进而引出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解决争议的重要法律途径,在处理国际经贸纠纷、消除投资和贸易障碍、推进国际法治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于仲裁的起源与发展,他认为仲裁的产生早于诉讼,其不是法学家的创造,而是人们实践的结果。仲裁的发展呈现三个方面的趋势性特点,即“从自力救济向公力救济转变”,“从道德规范和舆论力量维系向国家强制力保障转变”,“从国内民商事争议向国际间民商事争议、海事争议转变”。

在仲裁和诉讼的区别上,他比较分析了仲裁与诉讼的三大相同点和八大区别,指出在民商事仲裁中实行入口自治和出口强制,仲裁的最大优势是意思自治、专家断案、一裁终局和域外执行。

最后,针对仲裁协议,他结合具体案例和法律规定,从实质要件、形式要件、成立与生效、效力瑕疵、效力异议和管辖权异议六个方面,详细讲解了仲裁协议的各项规定以及遇到争议时的处理方式。

李勇军副教授最后进行了讲座总结,并鼓励大家多关注民商事纠纷处理实务,积极探索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利弊,立足当下,放眼于更广阔的世界,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实现自我能力的提升。

讲座最后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李勇军老师、2020级1班王梦雪同学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