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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法学前沿讲座第三期第4讲:私法视角下平台经营者的法律地位与责任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5-10-21 浏览量:

2025年10月20日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副所长郑佳宁教授,应邀在温州大学北校区法学院301会议室作题为“私法视角下平台经营者的法律地位与责任”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赵金龙教授主持并致欢迎词,众多师生到场聆听,现场气氛热烈。

在讲座开篇,郑佳宁教授以“平台”与“网络服务”的内涵为切入点,指出当下已进入由企业、个人与平台共同构成的数字经济时代。其从“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四个维度提出判断同质化服务的分析框架,据此进一步界定平台经营者的身份与责任边界。

围绕平台生态中的权利义务配置,郑教授以各类中小平台及超大平台为例,阐释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平台劳动者、辅助服务提供者之间形成的“依附—控制”关系,强调平台经营者不仅是交易平台服务的提供者,更是市场的组织与管理者,因而应当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与合规义务。在责任类型方面,他区分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情形,指出平台经营者可能承担合同责任以及因雇员侵权而产生的雇主责任等民事责任。

互动环节中,师生就平台经营者私权利与《民法典》适用、消费者救济路径、数据财产权的分配以及物联网平台治理等问题踊跃提问。郑教授结合“数据产权权属搁置”理论与“物联网平台系创新业态”的观点,从数字经济的现实样态与未来规制路径两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回应。

最后,赵金龙教授对讲座进行总结。他表示,报告兼顾理论与实践,聚焦前沿问题,并以京东、天猫、淘宝等平台为例、结合丰富的司法判例,对平台经营者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作了系统阐释,使在场师生受益匪浅。整场讲座内容扎实、逻辑严谨,在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