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和《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过团支部推优、党支部大会讨论等程序,拟确定方彦等67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特予公示(自2026年3月24日始至2026年3月30日止),如对方彦等同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有不同意见或反映有关问题者,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真实署名,联系所在党支部书记或学院学工办一楼事务大厅黄素素老师,电话:0577-86693913。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温州大学法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公示表
【公示表】温州大学法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xlsx
中共温州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