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2020年修订)》,经过量化考核、民主测评、答辩考核、支部讨论等,拟于近期讨论确定张子腾等28位同志为拟发展对象(详见附件)。特予公示5天(自2026年10月26日始至2026年10月30日止),如对张子腾等同学拟确定为拟发展对象有不同意见或反映有关问题者,在公示期内可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真实署名,联系支部书记或学院组织员白老师,电话:13958979075,地址: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316B办公室。
中共温州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