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活动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团学活动 > 正文

法学院学生环保志愿者参与倡议设立“温州市湿地保护日”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1-05-20 浏览量:

2021年5月20日上午,法学院学生环保志愿者参加首届碳中和温州湿地保护论坛,与全市各界人士、各公益组织共同倡议设立“温州湿地保护日”。

2003年5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温州调研时(时任浙江省委书记)在温州生态园种下了一棵榕树,对温州生态文明建设许下期望,开启了温州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起点。时隔18年,在“5.20”这个美好的日子,首届碳中和温州湿地保护论坛暨倡议设立“温州湿地保护日”活动在大榕树下举行。本次活动由温州市人大农资委、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生态园管委会、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主办,由温州环保志愿者联合会、温州大学“绿色人生”生态育人工作室、温州市青城环保公益中心、温州市文达清源水环境公益中心等单位协办。来自全市各单位的60多位代表参加活动,法学院七彩虹环保法治社的17名志愿者也参与倡议设立“温州市湿地保护日”。

活动第一阶段,举办首届碳中和温州湿地保护论坛。代表们从政策、技术、公众参与等方面讲述了对于保护温州湿地的建议和期待。

活动第二阶段,本次活动的全体代表来到习近平总书记18年前亲手栽种榕树下,聆听温州生态园管委会领导讲述“大榕树”的历史和习近平同志的生态文明思想。随后,环保志愿者代表发出倡议设立“温州市湿地保护日”。现场代表们在签名墙上认真地写下自己的名字,一笔一划中尽显大学生为环保事业做贡献的决心。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参观三垟湿地,听老师讲述三垟湿地环境治理历史。清澈的荷塘,清新的空气,繁茂的植物,还有自由自在的水鸟。眼前的一幕幕美景,就是温州湿地环境治理成果最好的写照。

今年是建党百年,“榕树之下学党史”这一党史学习的形式让志愿者们深受感动。环保事业就像种树,前人种树、后人乘凉。我们的环保事业,不仅为当代人造福,也是在为所有人的子孙后代造福。环保事业一直都是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考察中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体现了总书记对湿地保护和恢复的重视,以及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坚持。

温州大学七彩虹环保法治社的志愿者于2015年注册成立了温州市青城环保公益中心。本次活动,青城环保中心也作为联合倡议单位,与温州市各界人士、各公益组织共同倡议设立“湿地保护日”,并且将开展相关活动,为温州市的湿地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