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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法学院 纪检监察学院2026年度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6-01-26 浏览量:

温州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已有93年办学历史。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谷超豪院士曾任校长。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曾语重心长地指出:"要高度重视教育和人才工作,特别要办好温州大学等高等院校"。温州位于浙江省东南部,拥有美丽的海岸线、山水景观和丰富的自然风光;气候宜人,夏季温暖湿润,冬季温和;空气质量常年优良,蓝天白云成为常态;医疗服务、基础教育及公共服务水平均处于浙江省内领先地位。

温州大学2003年组建法政学院,2019年组建法学院,2025年组建纪检监察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开展工作。学院拥有法学、行政管理和国际经贸规则三个本科专业,设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及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点。法学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经贸规则专业自设立以来稳居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前3,获批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拥有国家一流课程、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一流课程、省级在线精品课程和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近20门。法学学科是浙江省一流学科("十三五")、温州大学博士学位培育点。

温州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现有教职工近80人,其中专任教师62人,拥有博士学位比例超90%,并聘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的奠基者陈光中先生为名誉院长。现有省151人才工程等省级人才3人、"瓯越英才计划"等市级人才10人。学院教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项、重点项目6项和一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省部级项目,科研成果荣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1项等奖项。

温州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秉承"允德允法,求是求真"的院训,锐意进取,砥砺前行,致力于建设成为浙江一流、全国知名的卓越法治人才、纪检监察人才与公共管理人才培养阵地。按照学校2026年度人才招聘工作安排,学院人才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专业/学科

学历/学位

职称

其他要求

学科带头人

知识产权法、国际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公共管理、行政管理、政治学、纪检监察学

研究生/博士

教授/博导


教学科研岗

知识产权法、国际法、行政法、诉讼法、公共管理、行政管理、政治学、纪检监察学

研究生/博士


副教授优先

博士35周岁以下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条件;

3.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待遇

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福利和学校高层次人才待遇,人才(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人才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学院将根据招聘需求及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等情况,适时组织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本公告公布的用人需求信息在2026年度内有效,并根据学校的引进计划适时更新。经考核后,学院认为部分岗位现有应聘人员不能达到其用人标准,或确定的拟聘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有关岗位仍作空缺处理,继续组织引进。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引进组织实施工作周期内,按照要求的报名方式,提供必要的报名材料,应聘尚有空缺的岗位。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0905,联系邮箱:fxy@wzu.edu.cn。对引进岗位有关情况的招聘政策和安排咨询可拨打电话或发送邮件。节假日期间请邮件联系,工作人员会定期回复。

应聘人员请填写《温州大学拟引进人才申请表》(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申请表、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教学科研项目支撑材料等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招聘岗位+专业。

(三)资格审查

学院将根据各岗位用人需求,结合应聘人员专业(学科)、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工作学习经历等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数情况,适时研究确定针对具体岗位的考核安排,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考核人数可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核

参照学校人才引进流程对应聘人员组织拟引进人才考核考察。考核采用面谈加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宗教信仰、心理素质、学术诚信等,以及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教学科研能力、学术影响力、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团队合作精神等。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体检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等情况。

(六)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与引进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同时另行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明确工作任务、人才待遇等双方权利义务。

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或未按与学校约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附件1:温州大学拟引进人才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