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终本出清的理论与律师实务——多元协同、多方聚力、赋能温州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温州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温州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温州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温州市银行业协会支持举办。会议聚焦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围绕“终本出清”专项行动中的理论难点与实务堵点展开研讨,旨在汇聚高校、法院、律师行业和行业协会多方力量,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智力支持。

“终本”是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对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作出的阶段性结案方式;“终本出清”则旨在通过执行与破产衔接、恢复执行、自动履行等路径,推动终本案件有序退出,实现僵尸企业依法出清、危困企业及时救治。近年来,随着“执破融合”从单向程序转换走向双向互促、一体推进,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在理念、资源、机制上的协同日益深化。
温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周敬业在致辞中表示,学院将持续发挥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优势,推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律师实务深度融合。

温州市法学会多元纠纷研究会会长谢作幸提出,要深化“执破融合”机制研究,推动法学界、律师界、法院及相关行业组织协同发力,将债务清理的“温州经验”进一步提炼为系统可行的“温州方案”。

在主题报告环节,温州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宗正教授以“终本与破产的衔接机制”为题作报告。他认为,打通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中的堵点,应建立企业债务常态化筛查机制,推动股东、董事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健全执破程序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强化法院释明义务,引导当事人理性认识破产程序功能;依法强化股东责任追溯,督促其履行出资义务。对于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的企业,应当区分具有挽救价值企业与无存续可能的“僵尸企业”,实行分类处置。关于法院能否依职权启动破产程序,他提出该问题涉及公权力介入私法领域的边界,应当审慎把握。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叶建平结合中美市场经济信用状况比较,阐述破产制度在债务催告、信用修复和市场出清中的重要作用。他提出,应当在诉讼全过程尽早引导当事人依法转向破产程序,提升债务清理整体效能。

原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执行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陈成荣以“终本出清与个人债务清理”为题作分享。他指出,我国“小破产、大执行”的案件结构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推进执破衔接需要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力量参与债务清理,探索引入市场化机制。针对个人债务清理经费保障问题,他建议可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统筹考虑相关费用安排,也可探索设立个人债务清理基金等方式予以支持。

温州市律师协会民事执行委员会副主任潘超超以“终本出清中的律师作为与代理实务”为题作分享。他结合债务追讨实务,梳理了执行案件中查找被执行人、查找财产线索、采取信用惩戒和强制措施等主要路径,并从扩大债务主体范围、深挖财产线索、规范适用信用惩戒措施等方面阐述了律师代理执行案件的技术要点,强调执行回款应作为债务清理工作的最终目标。

交流互动环节中,与会律师、法务工作者围绕个人破产制度立法试点、律师调查取证受阻等实务问题展开讨论。四位主题报告嘉宾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逐一回应,并就完善执破衔接机制、提升债务清理质效提出意见建议。

温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第二届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周光和温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孙海芬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本次研讨会促进了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律师实务的深入交流,对推动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提升个人和企业债务清理规范化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研讨会立足温州民营经济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际,聚焦终本出清与执破衔接重点难点问题,为完善债务清理机制、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困境救治提供了有益参考。
(撰稿:陈一夫;一审:陈晓旻;二审:周一颜;三审:周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