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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参评对象公示

来源: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发布时间:2026-10-20 浏览量: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管局  中直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拟推荐温州市机关事务研究院参评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5个工作日)。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处室:办公室,受理电话:0577-86680905


    附:拟推荐参评对象名单




温州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

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一、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排序

先进集体名称

集体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集体所属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1

温州市机关事务研究院

周一颜 温州大学法学院

(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

温州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张会芬 

  13736394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