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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法学院本科生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0-12-31 浏览量:

各班级:

根据《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和学校《关于2021年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学生自主报名、学工委员会委员投票,决定推荐17法1班劳冰琦同学参加学校谷超豪奖学金联评。

公示期: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5日,如对结果有异议,可联系学工办谢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0919。


温州大学法学院学工办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