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2025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省政府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其他条件:
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含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公选课除外)。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量化标准范围的,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所有评选条件依照《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52号)(附件20),2025年直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名单见(附件18)。
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1.9月29日16:30前,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上交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电子版:《2024-2025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8)、《2024-2025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9)及补充附件《2024-2025学年温州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19),和电子版相关奖项支撑材料(获奖证书照片等)以压缩包的形式(年级班级+姓名+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发送至邮箱1798097762@qq.com,逾期不予申请;
纸质版:《2024-2025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8)+相关奖项支撑材料,送到法学院事务大厅付玉霞老师处。
注:转专业学生以评选的实际学年所在的专业为准。省政府奖学金直接申请学生名单也需按要求提交材料(不占学院名额)。
附件9:2024-2025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xlsx
附件13: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doc
附件14: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pdf
附件16:关于温州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条件的补充说明.doc
附件17:《温州大学推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pdf
附件19:2024-2025学年温州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0:《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