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学院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经学院通知、学生报名、资格审核、学院评审等环节,现对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成立了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本院评选办法。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院领导、导师代表(随机选取)、教师代表、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10月11日召开评审会议,本次评审共17人担任评委,评委名单经申请者现场核实无异议,无人申请回避。申请者进行自我介绍和答辩,评委结合申请者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评审。经无记名投票,择优推荐吴舒颖、周怡、杨钰莹、吴佳恬、毛俊涛、胡朝晖6位同学直报学校;同时,推荐赵舍予同学参加学校联评。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初评结果报送到学校进行评审。
其他说明:
1.成果认定时间:本次用于申报的成果取得时间为申请人研究生入学至2024年8月31日,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温州大学。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上一次申请时使用的成果不能在本次评选中重复使用。
2.如对学院初评结果等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或发送邮件反映,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反映情况研究后给予答复。
公示期: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0577-86680918
邮箱:fuyuxia2021@163.com
法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