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公告 > 正文

关于申请2025年青山慈善基金会温州大学助学金的通知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5-10-13 浏览量:

各班级、学生:

为支持学生资助对象安心就学,引导和激励他们勇于攀高、立志成才,青山慈善基金会决定继续对我校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资助对象进行专项支持。现就该专项助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我校2025-2026学年认定的生活保障型家庭经济困难的非毕业班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2、上学年成绩全部合格,未受过纪律处分。同等条件下,历年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25级新生不做成绩考核)。

3、资助者上一学年接受奖助不能超过10000元,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谷超豪奖学金、学费减免以及其他社会资助等。

二、资助标准

5000元/人

三、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申请书。

下载《青山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个人救助申请表》(附件3),按要求规范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

请申请学生于10月17日前将拟推荐人选的纸质和电子版《青山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个人救助申请表及个人材料》(附件3,个人的纸质材料要和电子材料排序一致,WORD版署名为姓名+学院全称)、电子版《XX学院青山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风采录素材(附件5),

纸质申请表提交至法学院1楼事务大厅邱老师处,电子材料提交至心资部:2678664037@qq.com。邮箱主题为“XX学院+青山慈善助学金”。

2、学院评审、推荐候选人。

全校拟推荐30名(具体名额分配详看附件2),我学院1个名额,学院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审后上报学校。

3、学校审核、公示。

学工部对受助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青山慈善基金会。

4、青山慈善基金会审定、发放助学金。

青山慈善基金会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学业成绩等情况审议决定资助名单和资助金额。

四、其他要求

学生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推荐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学院会做好审核工作。

联系人:邱老师。


温州大学法学院学工办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