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3年度"光正大基金"法学课题研究资助项目验收工作现已完成。本次共受理结题申请4项,经法学院与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共同组织评审,依据《关于申请2023年度温州大学法学院光正大基金法学课题研究资助项目的通知》规定的结题标准,现就结项结果通知如下:
一、结项情况
本次共4项课题通过验收,准予结项。其中:
重点项目2项: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或征文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或在2B级及以上期刊发表。
一般项目2项:研究成果在设区市级以上学术会议或征文活动中获二等奖(含)以上,或在普通期刊发表。
二、撤项情况
另有12项课题因未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未达到结题标准,根据通知规定,予以撤项处理。撤项课题不再拨付剩余经费,已拨付的立项经费(1500元)无需退还。
三、经费拨付
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剩余经费将按以下标准拨付至项目负责人账户:
重点项目:拨付剩余经费3500元(累计5000元)
一般项目:拨付剩余经费1500元(累计3000元)
公示期:2025年11月26日-28日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辅导员付老师。电话0577-8668918
2023年度“光正大基金”法学课题研究资助项目结项情况.xlsx
法学院学工办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