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温州大学法律人才培养,进一步凝聚校地法律资源,推进温州大学与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校地合作,合力探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新模式,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捐资设立温州大学法学院“光正大”基金,用于人才培养、学生实习实践、学术研究等方面。现面向温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征集法学专业相关研究课题,由“光正大”基金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由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与在校研究生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温州大学法学院25级和24级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选题方向
申报者可以从法理学、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环境法、经济法、国际法、程序法或法学专业的其他领域自主确定选题方向,结合本人的研究兴趣、合作律师的意见、校内老师的意见确定题目。选题可参考以下方向: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数字法治观研究;
(二)数字法治建设与司法数字化转型实践;
(三)司法大数据深度应用与智慧司法赋能;
(四)数据产权确权与流通规则的司法保障;
(五)平台经济纠纷与算法治理法律问题;
(六)涉数据犯罪及生成式人工智能纠纷规制;
(七)涉外数字司法与国际数据治理协作;
(八)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数据权益与企业保护;
(九)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中的法律服务均衡化;
(十)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律路径;
(十一)数字赋能律师行业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民法典施行中的经验总结与问题反思;
(十三)刑民交叉领域程序与法律适用问题;
(十四)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实践探索;
(十五)数字法治人才培养与能力建设研究。
三、项目申请方式
申请者于2026年4月30日前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fuyuxia2021@163.com。需提交一份完整版、一份匿名版申报书。匿名版仅保留课题名称、申报书内容,不能出现申报者、课题组成员、指导老师姓名等与个人信息相关的内容。需提交1份纸质版申报书(信息完整,另通知提交方式)。学院收到申报书后,组织评审,按照择优立项的原则开展立项评审,具体立项数量以实际申报和评审结果为准。
项目必须由申报者本人与律师合作完成。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合作者共同所有。课题研究成果用于参加征文类竞赛或会议论文投稿,以合作律师作为第一作者。研究成果用于《法治研究》(增刊)投稿发表的,合作律师作为第一作者。相关事项也可以由学生负责人与合作律师根据实际工作量等情况自行协商。
四、资助方式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课题立项时,拨付1000元给项目负责人(学生)。课题经过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的验收结果拨付剩余款项给项目负责人(学生)。经费可用于课题组开展研究所需的差旅费、文献资料费、文具费、咨询费、劳务费等,结题时应提交详细的支出明细报告和必要的凭证用于验收检查。
五、中期考核
论文的选题、写作、发表都需要与合作律师进行充分的交流与合作。申报者应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形成8000字以上的论文,与合作律师协商后投稿。
六、结题验收
申报者应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结项,根据成果情况评定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结题要求如下:
重点项目: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或征文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详见附件2)。
一般项目:研究成果在设区市级以上学术会议或征文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结题验收合格的,给予结题,颁发结题证书,拨付剩余部分经费。验收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至2027年3月31日。延期后仍验收不合格的,撤销立项。被撤销立项或验收不合格的,不拨付剩余部分经费,且收回已拨付的经费。
七、其他说明
选题和论文内容应当避免与学生本人的毕业论文有重叠,避免与校内老师指导的其他在研项目有重叠。
附件1:法学院“光正大”基金法学课题研究资助项目申报书.docx
温州大学法学院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