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了表彰我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应届毕业生,经研究决定,在2026届毕业生中开展“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6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依据
《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
三、工作安排
研究生名额2人(全校),由研究生院联评后推荐。各学院须对照评选条件开展内部遴选,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4月9日上午12:00前,将《温州大学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和《温州大学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照汇总表顺序进行整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交至法学院事务大厅付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fuyuxia2021@163.com。每学院限推1人,逾期视为该学院无参评研究生。最终获评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发文表彰。
四、联系人:
付玉霞老师 电话:86680918
关于印发《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docx
法学院学工办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