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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6-04-07 浏览量:

各班级:

为了表彰我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应届毕业生,经研究决定,在2026届毕业生中开展“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6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依据

《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

三、工作安排

研究生名额2人(全校),由研究生院联评后推荐。各学院须对照评选条件开展内部遴选,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4月9上午12:00前将《温州大学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和《温州大学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照汇总表顺序进行整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交至法学院事务大厅付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fuyuxia2021@163.com。每学院限推1人,逾期视为该学院无参评研究生。最终获评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发文表彰。

四、联系人:

付玉霞老师 电话:86680918

关于印发《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docx

附件3:温州大学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温州大学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法学院学工办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