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申请名额及金额
根据浙江省名额分配,我校可申请名额共计3名: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二等奖1名,金额为5000元/人;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三等奖2名,金额为4000元/人。
三、报送材料及工作要求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请见附件,先提交电子版内容给国际处确认后再签字盖章),填写参考填表说明,电子版命名为:学生姓名-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份;
(二)非2026级新生,还需提供:在校期间全部成绩单、在校期间取得的荣誉及奖项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相关学院组织港澳及华侨学生积极申报,并指导学生仔细规范填表,于10月12日16:30前将纸质版交至南校区行政楼六楼601A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o@wzu.edu.cn。学校将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至浙江省教育厅。最终获评名单以浙江省教育厅发文为准。
联系人:陈老师,86590693
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学工办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