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加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级的示范作用,发挥学院主体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根据《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和《温州大学“学习标兵”评选办法》(温大行政〔2021〕79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良学风班”:原则上在温州大学2025-2026学年“优良学风班”立项达标的班级中评选产生(详见附件1)。
2、“学习标兵”: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参照《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和《温州大学“学习标兵”评选办法》(温大行政〔2021〕79号)执行(详见附件2)。
三、申请时间及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10月18日之前,学生、班级申请
【申请操作流程】
PC端:温州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全部应用—学工系统(新)—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称号申请(集体评奖评优申请)—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申报)
移动端:钉钉工作台—全部应用—学生事务—移动学工—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称号申请(集体评奖评优申请)—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申报)
注:学习标兵个人简介和优良学风班简介范本请在各自申请页面下方的“材料下载”中下载。优良学风班申报表(附件2)的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请于10月24日晚20:00前以压缩包的形式(班级+申报优良学风班)发送至邮箱2170652150@qq.com;学习标兵申报表(附件2)的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请于10月24日晚20:00前以压缩包的形式(班级+姓名+申报学习标兵)发送至邮箱1011349990@qq.com。优良学风班和学习标兵申报表的纸质版请于10月24日16:30前交学院一楼事务大厅邱老师处,逾期不予申请。请有意愿申报优良学风班和学习标兵的同学加入下面的群聊,后续相关事项的通知和答疑会在本群进行。
优良学风班申请班级负责人、学习标兵申请人分别进群:


第二阶段:10月30日前,学院评审公示
学院组织开展候选班级、候选人公开演讲答辩,在全院范围内营造良好学风氛围,组织全院学习候选集体与个人先进事迹。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详见附件 3)择优推荐校级 “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推荐名单须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学工系统完成线上审核,确定校级候选班级、候选人。
【线上审批流程】
PC端:温州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全部应用—学工系统(新)—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申请审核(集体评奖评优申请审核)
移动端:钉钉工作台—全部应用—学生事务—移动学工—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申请审核(集体评奖评优申请审核)—学习标兵审核(优良学风班审核)
第三阶段:11月6日前,学校审核、公示及发文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印发表彰文件。
第四阶段:“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风采展示
为持续浓厚学风建设氛围,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分享学习经验、传递正向能量。获评 “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 的集体和个人,须按学校要求参与学风建设相关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及时将本次评选通知传达至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班级和学生申报;班主任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2、根据文件要求,上学期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立项班级,不得参与本次“优良学风班”评选。“学习标兵”要求学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位列班级前三名。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将评选全过程作为深化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周密谋划、规范实施。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86688919。
附件:
1.2025-2026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立项班级名单
2.“优良学风班”和“学习标兵”评选办法(温大行政〔2021〕79号)
3.“优良学风班”和“学习标兵”学院名额分配表
附件3:2025-2026学年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评选名额分配.xlsx
附件2: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温大行政发〔2021〕79号).docx
附件1:温州大学2025-2026学年“优良学风”创建立项班级名单 .doc
法学院学工办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