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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3-05-25 浏览量:

5月24日15:40,温州大学法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在北校区法学院301教室召开。法学院团委书记、学工办副主任谢亭立老师,团委·学生会指导老师黄依瑶老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参加此次会议的还有法学院各专业、班级、团委·学生会以及社团的学生代表。

预备会议中,法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组长汪申涵向与会代表作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报告。会议审议并通过大会正式会议议程(草案),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草案),大会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草案),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拟推校代会候选人名单(草案)。

全体起立齐唱国歌后,正式会议拉开序幕,全体代表审议并通过了《温州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2022-2023学年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庄梦雪为大家作《2022-2023学年学生会工作报告》,报告从完善运行机制、夯实队伍建设,赓续精神血脉、筑牢信念之魂,涵养优良学风、营造尚学氛围,组织文体活动、助力学生成长,打造温情氛围、用心服务同学,创新品牌活动、彰显专业特色等方面出发,为大家展示了我院学生会过去一年中的开展的活动及成果,也提出了反思与建议。相信学生会将在老师的指导与成员的共同努力下,继往开来,扎实工作,让学生会在“自转”的同时更好地加强“公转”,不负广大师生的期许。

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法学院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与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各项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校学院发展和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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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团委书记、学工办副主任谢亭立老师对代表们的提案进行了总结与反馈。她肯定了同学们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的做法,针对19个提案逐一解释说明,动员和组织同学们积极参加到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中来,并表明会向上级反映同学们的相关诉求。

谢亭立老师对本学年学生会工作作出积极评价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对各位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学院的民主管理贡献一份力量表示肯定。谢老师提到学生会要主动追求自我革新,积极引导同学们参加各项各类主题概念活动,注重为同学们的服务质量,贴近学生生活,打造优秀法学院学生会。

大会总监票人孙越宣布选票情况,主持人吴望真宣布了当选温州大学法学院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和出席温州大学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他们分别是:

法学院2023-2024学年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按姓氏笔画为序)

吴杭泓

林若楠

徐菁

出席温州大学

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睿楠

尤昊阳

吴杭泓

吴望真

徐菁

郭张雨

谢煜

蒋嘉怡

鲍叶斐

潘梦怡

在学院党委和团委的鼓励与关怀下、在校学生会的支持与帮助下、在全体代表的热情参与下,法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圆满结束。本次大会的顺利召开,得益于法学院各班级、团委·学生会以及社团的学生代表的积极配合和踊跃参与,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整场会议准备充分,组织到位,气氛活泼,程序规范,是一次民主、团结、胜利的大会,是一次集思广益共谋发展的大会。本次大会的成功召开为学校的向好发展和广大青年在新时代的奋发有为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