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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级法学赴永嘉法院开展法律实践教学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量:

4月27-28日,21法学3、4班95名本科生在温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系谢丽珍老师、王艺曌老师、周浩仁老师带领下赴永嘉县法院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活动,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旁听一起刑事案件的审判。

本次开庭的是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也是近几年我国司法实践频繁发生的一类案件。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然后审判人员入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审判长首先核对了案件被告人姓名、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及相关到案信息,告知审理程序、审理方式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义务并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举证并对证明对象予以说明,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事实予以回应,辩方举证并对己方证据予以说明,本案的事实争议不大,被告人对控方提交的证据予以认可,辩护人也无异议,法庭很快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在此环节,双方围绕被告人是否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予以辩论,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将自己的三张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并获利的行为是否明知,经过几轮辩论下来,双方再无新的意见提出,法官宣告法庭辩论终结,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主动退回全部赃款,也诚恳希望法院可以从轻判决。合议庭评议后,法庭宣判,最终考虑到被告人积极悔罪态度给予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的判决。

整个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驾驭庭审功底深厚,职业素养高超,耐心细致地倾听控辩双方意见,审慎明察案件事实,精准恰当总结争议焦点,主导着庭审有序进行。旁听席上的同学们认真倾听、不时记录,零距离地感受着法律的庄重与威严。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还给我们的同学讲了帮助信息网络罪的理论构成和实践情况,并提醒大家做好“两卡一证”的防护工作,还要向周边的人普及帮信罪的构成和危害。同学们表示,通过今天的现场旁听庭审,更直观地感受到了法庭的威严、程序的严谨和法官的专业,熟悉了庭审流程,使大家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与审判实践得到了紧密结合,加深了对法律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同时也提高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不仅能够为未来的模拟法庭演练打下坚实基础,还能进一步激发同学们学习法律的热情,坚定从事法律职业的初心与信心,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旁听机会,学习更多不同案件的审判技能,不断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据悉,近年来,为满足法学院学生法律实践需求,温州大学法学院与省内多家实践基地密切合作,多次带领学生走进法庭,旁听庭审,近距离感受法院和法官的工作,既提高了法学专业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同时也能够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受到学生们的热烈欢迎。

图片、文字:谢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