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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纪律评价标准:1.优秀,人员到齐,纪律良好;2.合格,人员到齐或有请假,纪律一般;3.需努力,有缺席或迟到,纪律欠佳。
为了更好地服务同学,形成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法政学院特安排2-206、2-211两个没课的教室为考研、考公务员、司法考试专用教室。
1月3日下午,由周青萍、应永宏、倪建发、林恬、胡记芳、舒湘鄂、叶苗、王键等八位同志组成的教风学风督查组,进驻我院督查指导教风学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