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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通知1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9-10 14:08:49 编辑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实施办法》(温大行政〔2014〕220)号)、《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温大行政〔2014〕221)号)等相关文件,现就做好2016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对象

学校自主组织开展专任教师系列、科学研究系列、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负责工程技术、图书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等其他系列的推荐和聘任。

二、高级岗位可申报数

学校2016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申报数,根据各学院、部门报名推荐情况进行分配,将于2016年9月(开学后)公布。

三、评聘组织机构

按省教育厅要求实行三级评审制。学院考核推荐组、学科评议组、学校评聘委员会等分层次受理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推荐、评审和聘任等相关事宜。

四、评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7月6日-9月9日)

各申报人根据填写的申报材料《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清单》,做好本人评聘材料的收集,整理准备工作。

(二)受理推荐(9月10日-9月20日)

1.报名受理,各申报人向所在学院、部门进行报名,其中思政系列由学生处统一负责受理。

2.学术不端检测,根据申报材料填写学术不端检测表,于9月10日-12日提交校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向科研部门提交检测。

3.各学院、部门负责材料初审、公示、排序向学校推荐。

(三)公布可申报数(9月21日-9月25日)

根据各学院、部门推荐情况,初步审核材料并公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申报数。

(四)论文送审(9月26日-9月28日)

根据可申报数及综合学术不端情况进行送审,需要材料如下:

1.申报正高级职务的须提交3篇(部、项)论文、论著等;副高级职务的须提交2篇(部、项)论文、论著等。

2.送审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学术不端检测表、专家鉴定意见表、送审论文(论著需原件)复印件等,具体要求见送审说明。

3.送审材料不再退还本人,送审费用由申报者个人承担。

(五)申报材料审核(9月26日开始)

1.申报人按"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整理好申报材料,在学院推荐后,将所有材料送交所人事处。

2.人事处会同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系统审核,并将申报人员名单及评审材料评前公示。

(六)召开评聘会(11月-12月)

根据送审材料回收情况,召开评聘工作会议。

(七)评后公示(12月)。

为进一步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学校对评聘结果在办公网上进行不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发文聘任。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师〔2014〕41 号)文件第六条"提升教师教育工作者队伍素质"中明确规定"实施承担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高校教师定期到中小学校挂职制度,40 岁以下相关教师每五年应到中小学从事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并作为高校教师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各学院、部门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的有效性、真实性;申请人填写材料均需提供必要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内容不得填写。

 

 

 

 

 

 

 

 

 

 

 

 

 

 

 

 

联系人:蒋俊770892,冯晓燕775080南校区行政楼707B办公室,孙华生778072 南校区行政楼704B办公室,电子邮箱:rscszk@wzu.edu.cn

 

附件

 

附件1: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各类文件

附件2: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格及说明

附件3:送审相关材料及说明

  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2号楼    电话 0577-86680905    邮箱:fzxy@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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