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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鲁浙闽粤四省社会法学研讨会联会暨浙江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换届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9-11 19:58:30 编辑 浏览量;
各位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您好!
 
鲁浙闽粤四省社会法学研究会协商决定,2016年鲁浙闽粤四省社会法学研讨会联会暨浙江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于2016年11月26日至27日在浙江省温州市召开,由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6年11月26日(全天)--27日(上午)
会议地点:温州大学(具体地点待定)                                                 
二、会议主题议题
   (一)主题
共享发展与社会法治
     (二)议题
  1、社会法的基本理论问题。诸如:社会权的本位问题;劳动权的实现问题。
  2、两岸四地社会法治比较研究。
  3、社会保障法制创新问题。诸如: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的制度创新问题;精准扶贫法治问题。
  4、社会促进法制创新问题。诸如:就业促进法、教育事业促进法、健康事业促进法、慈善事业促进法等制度创新问题。
  5、社会权益维护与社会法制创新问题。诸如: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与制度创新,社会维权和"社会司法"问题。 
三、论文提交与参会
1、请拟参会的代表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撰写并提交论文,本次会议将组成专门的论文评审委员会,严格根据提交论文的质量确定各议题发言人。
2、请于2016年11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参会论文提交到年会专用邮箱:wenzhoushehuifa@163.com,逾期不再接收,凡是没有提交论文的,不安排发言。
3、参加会议须提交论文,特邀代表(不超过5人)除外。会议承办方将根据论文提交情况统一寄送会议邀请函;未收到会议邀请函者,会议承办方无法提供会议接待。
  四、优秀论文评奖
为了鼓励理论创新和应用研究,扶持青年社会法学者成长,联会将继续组织优秀论文评奖。本次会议设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重点鼓励40岁以下青年学者(比例占2/3)。
1、参评论文必须围绕会议重点子议题撰写、独立署名,篇幅不限;
2、提交论文时请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醒目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
3、参评论文必须在2016年11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到年会专用邮箱:wenzhoushehuifa@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五、费用
与会者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理。与会者每人缴纳会务费300元,用于会议承办方的资料、场地等开支,并由会议承办方出具报销凭证。其他费用由会议承办方承担。
此外,返程票请自行预定,会务组不安排接机站等接送服务。
六、联系方式
会务专用邮箱:wenzhoushehuifa@163.com
承办方联系人:周湖勇:
                   手机:15258087475   传真: 0577-86680955
 
 
                2016鲁浙闽粤四省社会法学研讨会联会筹备组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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