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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设申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0-13 09:26:19 编辑 浏览量;
各学院,各教师:
根据《温州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行政〔2011〕86号)的有关规定,2016-2017学年第学期公选课开设申报工作即将展开。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选课申报要求
1.各学院每个专业至少推荐申报1门高质量公选课,每个师范类专业至少申报1门心理与教育类公选课,马克思主义学院至少推荐申报1门高质量公选课。
2.公选课开课教师必须为高校教学工作满两年,教学效果好,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近一年学评教分数不低于学院平均分。
3.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的课程不得超过2门,每门课程重复班不超过2个。
二、公选课申报范围
1.全校性公选课课程库(附件1)中已有的课程在教务系统直接申报,新开课需提前审批增设方能开课。
2.申请新开课的教师需填写《温州大学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温州大学公共选修课教学大纲》(附件2)经学院批准后提前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方能在教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拟申请网络视频公选课新开课的教师至教务处单独办理。
3.公选课新开课必须为32学时2学分或16学时1学分的课程。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10月13日8:00—11月7日15:00。
2.申报流程: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信息维护"-> "全校性公选课申请"->填写申请表->保存提交->开课计划报学院审批。(以下内容务必填写清楚,未填写的课程取消开课资格:班级容量(30-120之间)、起止周(03-13)、周课时(3.0-0.0)、学分(2.0)、上课时间(周一至周五中9-11节))。
3、经教务处审核公布后,开课教师及时填写并更新网上个人简历、教学日历等信息,供学生选课参考。
四、材料送交
学院教学科在11月8日登录登录温州大学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简称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温州大学全校性选修课申请表》、《温州大学校选修课申请汇总表》,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审批后报送教务处专业建设促进中心403B。开课计划未报学院审批及审批不通过的课程资料无需打印。
打印路径:登录温州大学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 教学计划管理-> 报表打印-> 校公选课申请打印->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选中单一记录输出为《温州大学全校性选修课申请表》,选中全部记录输入为《温州大学校选修课申请汇总表》。
联系人刘扬;电话770291。
 
                                                教务处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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