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建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党建 > 正文

【公示】关于确立车昕等21位同学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0-11-02 浏览量:

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拟发展对象车昕21位同学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以便广泛听取意见。

       公示期:2020年112日至116

 

欢迎广大党员、共青团员和群众监督,公示期内,广大党员、共青团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林老师(办公地点:北校区2-117办公室)

联系电话:86680918

电子邮箱:fzxyxsk@126.com

中共温州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