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院新闻 > 正文

北大法学院院长潘剑锋教授应邀做客“罗山讲堂” 深度解读民事诉讼法修改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1-12-28 浏览量:

12月27日晚6:30,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潘剑锋教授应邀做客温州大学“罗山讲堂”,为温大法学院师生开展了一场题为“对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初步解读与思考”的云端学术讲座。讲座设301教室线下主会场和线上分会场,近300名在校师生通过不同的方式参与了学习。

讲座由温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湖勇教授主持,王宗正院长出席线下主会场并致辞。会上,潘剑锋院长从此次民诉法修改的背景出发,具体阐述此次修法的内容,并以修法的“基本”与“其他”问题为视角高屋建瓴,生动阐述了自己对修法的体系化思考。

 

一是本次修法的背景。我国民事诉讼法自立法以来主要有四次修正,本次修法是针对繁简分流的专项修改,主要解决的是“案多人少”、信息化引发的司法革命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多元等问题,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重要指示的生动实践。潘教授指出,本次修法建立在历时两年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试点期满可行的,应当完善有关法律,说明此次修法并非仓促之举,立法机关和最高人民法院秉持着审慎科学的态度进行着相关工作。

二是本次修法的主要内容。关于此次修法的主要内容可分为五部分:一是优化司法确认程序,主要体现为合理扩大司法确认适用范围和优化司法确认案件管辖规则;二是完善小额诉讼程序,本次修法扩大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范围,同时明确了排除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情形;三是完善了简易程序;四是扩大了独任制的适用范围,解除了独任制和简易程序的捆绑,使得民事诉讼的各项原则、制度、程序等的设立和建构都能回归具体案件;五是确立了在线诉讼及电子送达规则,新民诉法规定须经当事人同意方可采取电子送达,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作为调节器,缓解了“公正”和“效率”价值难以调和的问题。除此之外,有13处修改是为了与《民法典》相统一。

三是对此次修法具体问题的思考:“基本”与“其它”。潘教授主要对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线下审判与线上审判、合议制度与独任制度、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与不开庭审理以及直接送达与电子送达等六对关系中涉及的基本制度与其它制度、基本程序与其它程序、基本方式与其它方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梳理。

四是对此次修法引出问题的进一步思考。潘教授站在新民诉法即将施行的时间节点,启发师生进一步思考此次修法的目的和效果、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以及修法产生的关联问题,呼吁理论研究应当以基础性、体系性、针对性为方向,为修法作出自己的贡献。

潘教授对此次民诉法修改的解读兼具理论和实践深度,极具思想魅力,其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在场师生对民诉法的修改和完善有了更深层次的感悟,是一场思维的碰撞和思想的启迪。讲座在现场热烈的掌声和线上持续的点赞中圆满落幕。

文/廖子冰 魏玉玲

图/林家俊 高美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