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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法学院2020下半年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0-10-21 浏览量:

研究生党支部、本科学生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组发〔20153号),为了有序开展学院2020下半年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1、研究生党支部、本科学生党支部对培养考察期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采取查档案、民主测评、自我评定等途径,依据《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进行量化打分。

2、研究生党支部、本科学生党支部对于在支部中有突出表现的入党积极分子,可重点推荐,在汇总名单上标注。在1030日前,学生党支部按要求填写《拟发展对象登记表》并发到邮箱1394487162@qq.com

3、结合量化分数,以本科支部发展计划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人员,进入答辩环节。

4、研究生党支部、本科学生党支部在1030前组织答辩会。入党积极分子以PPT形式汇报过去一年培养考察期间,在政治思想、专业学习、学生工作、日常生活中的表现和成果,时间5—6分钟。

5根据党员标准参考体系分数、答辩情况、培养联系人意见等,由支部全体党员以量化考核总分为依据,经过充分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名单,以支部发展计划人数的1:1.2比例确定拟发展对象并提交名单。

6、研究生党支部、本科学生党支部把拟发展对象名单汇总,上报到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

7、研究生党支部、本科学生党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包括审查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的政治情况、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通过查阅档案和其他相关材料、函调和外调,形成综合性政审意见。

8、拟发展对象参加校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时间暂定11月初,发展对象结业才能继续发展。

9、学院党委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谈话,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根据发展计划数确定最终发展名单。

对以上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程序如有异议,请联系法学院学工办林老师。

电话:0577-86680918

中共温州大学学院委员会

00年十月二十一

         附件1:法学院2020下半年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