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彰我校德智体能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根据《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在2021届毕业生中开展“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发出后,我院18级研究生王哲申请参加评选,经审核,该同学符合评选条件。决定推荐王哲同学参加学校联评,最终全校评出1名优秀的研究生获选谷超豪奖学金。王哲同学基本情况如下:
王哲,女,法学院2018级马克思主义法学专业研究生
获奖情况及荣誉:
温州大学2019-2020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
温州大学2020-2021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
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9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二作);
温州大学“我是中国研究生,我为祖国点赞”社会调研成果评比二等奖;
参加温州大学第二届研究生影视文化分享大赛获得二等奖;
2018-2019学年温州大学“优秀心理委员”荣誉称号;
2020年温州大学法学院云读书分享会二等奖;
法政学院第三节届学术报告会二等奖;
温州大学法学院2018-2019学年工作积极分子称号;
温州大学超豪学区第七届“同E首歌”二等奖;
温州大学第五届“以辩促学,以论会研”研究生辩论大赛二等奖。
科研情况:
主持、参与课题:
主持院级创新创业培育项目:高校教师聘任合同监管制度研究(负责人);
参与院级创新创业培育项目:重大突发事件中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研究(项目成员);
参与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人工智能下政府合同监管研究(项目成员)。
发表论文:
论文《产品缺陷之责任》发表于《科技经济导刊》2020年28卷20期(第一作者)。
任职情况
2019年5月-2020年6月 任法学院研究生会生活部部长
法学院18级研究生班级心理委员,寝室长
公示期:2021年1月1日-1月5日
如有疑问,可联系白老师咨询
法学院学工办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