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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战“疫”时期学生每日健康打卡实施细则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1-01-13 浏览量: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全国、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与《温州大学关于做好冬季及寒假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疫情时期,为实现健康打卡“全覆盖、无遗漏”目标,全体学生须站在为自身和他人健康负责的高度,认真落实健康打卡。按时如实向学校报告自身身体状况、当日行程、接触人员、所在位置等信息,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严禁谎报、漏报、瞒报,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每日健康打卡具体步骤为:“我的温大”APP-推荐应用-健康打卡-点击问卷打卡。

第三条 对当天逾时未打卡学生,对接年级辅导员要跟进联系,了解原因。对无正当理由漏打卡的学生处置方法为:第一次漏打卡,由辅导员给予口头批评;第二次漏打卡,学生需要提交书面检讨书;第三次漏打卡,由学院给予书面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三次及以上认定为屡教不改),按《温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温大行政〔2019〕145 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记入学生档案。

第四条 毕业生必须参与每日健康打卡,屡次逾期不打卡,是诚信和责任心缺失的表现,将纳入毕业鉴定,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第五条 在学校明确具体返校时间前,全院学生应服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得私自提前返校。

第六条 全体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各类团学干部等学生骨干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协助学院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在疫情防控数据报送工作中表现优异的集体、学生骨干将予以通报表扬。疫情期间每日健康打卡将作为学院党员发展、团员推优、评奖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上级部门明确通知不需再进行每日健康汇报工作时为止。

第八条本细则由法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