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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院本科生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结果的公示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1-11-08 浏览量:

各班级: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学院通知、学生申请、班级初评、学院复审等程序,现将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欢迎广大师生监督。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学工办白老师

联系地址:法学院一楼事务大厅

电话:86680919

邮箱:bck@wzu.edu.cn


补充说明: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上学年认定为资助对象:生活保障型、生活不补贴型),生活俭朴;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上一学年内获得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2.本次评选适当放宽条件为:上学年班级综合排名相对靠前(班级综合排名前50%)的学生可以申请,适当照顾家庭较困难的学生。

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家庭贫困且成绩优秀的学生,根据各班贫困生人数及实际符合成绩条件的人数进行分配。

4.国家励志奖学金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资助项目。根据《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发展支持型”资助对象不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这一资助政策。

法学院学工办

2021年11月8日



拟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序号

学生姓名

班级

备注(申请条件)

1

郑海雪

18法学1

未获得奖学金,班级综合排名18/43

2

占绮雯

18法学2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3

张叶黎

18法学3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4

黄嘉静

18法学3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5

韦秀娟

18法学3

未获得奖学金,班级综合排名21/40

6

金小义

18法学3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7

刘静琪

18法学4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8

朱云婷

18法学4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9

刘春旭

18法学4

未获得奖学金,班级综合排名20/42

10

张洪艳

18行管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11

杨敏

18行管

未获得奖学金,班级综合排名17/33

12

钟华

18行管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13

石凤杰

18行管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14

李心平

19法学1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15

吴萌萌

19法学1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16

金丹妮

19法学1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17

刘姗姗

19法学2

未获得奖学金,班级综合排名20/41

18

黄海珍

19法学3

未获得奖学金,班级综合排名18/39

19

张道鹏

19法学4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20

邹钰瑶

19法学4

未获得奖学金,班级综合排名21/42

21

黄蓓

19法学4

未获得奖学金,班级综合排名22/42

22

李金霞

19行管

未获得奖学金,班级综合排名18/35

23

黄诗晴

20法学2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24

汤思思

20法学2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25

高京京

20法学2

未获得奖学金,班级综合排名20/40

26

詹雪

20法学3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27

陈依雯

20法学3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28

杨道臻

20法学3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29

罗安杰

20法学3

未获得奖学金,班级综合排名19/40

30

郭沁春

20法学4

未获得奖学金,班级综合排名17/41

31

邱亚红

20行管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32

张慧敏

20行管

未获得奖学金,班级综合排名14/33

33

蔡李慧

20法学(专升本)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34

赵露莎

20法学(专升本)

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