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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2-10-08 浏览量: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其他条件: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上一学年内获得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申请者需仔细阅读《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附件13)等文件,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材料(详见附件4、5)。

五、名额分配

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共有名额40个。分配到各班级的名额需根据各班级申请人数、班级贫困生人数、学生困难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各班名额分配后续公布。

六、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21-202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且在一窗系统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6)。

(二)班级评议

各班于2022年10月14日前,由班主任老师指导班委成员、学生代表组成班级评议小组,由生活委员收齐申请人的《2021-202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后召开班级内部评审会议,根据班级名额、申请人条件、申请人平时的学习、生活、道德品行等各方面进行评议,初步确定班级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材料上交

1.电子版:《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放在一个文件夹里)与《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邮件内容说明“同意***同学申请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同意***同学申请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说明理由”。电子版表格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打包成文件夹,文件夹以“xxx班 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命名于2022年10月17日(周一)下午16:40前发送至邮箱445981847@qq.com。

2.纸质版:各班需收齐《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表格(注意排版,不要超出1页纸,样表不打印)申请者手写签字、贴照片。并于2022年10月17日(周一)下午16:40前将纸质版交至学院学工办黄素素老师处。

)学院审核

学院组建“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部分领导、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审核班级评议得出的推荐名单,确定推荐到学校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报送到学校学生工作部复审。

)学校审核和奖金发放

学校收到学院推荐的申请材料后,再次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安排发放奖励金。

七、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直接联系学院学工办黄素素老师,电话86693913

附件下载:

  附件4: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5: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13: 关于印发《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docx

  附件16:浙江省一窗式资助平台常见问题解答.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