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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2-10-10 浏览量: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2022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省政府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其他条件:

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公选课除外)。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量化标准范围的,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所有评选条件依照《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52号)(附件13),2022年直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名单见(附件17)。

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1.10月10日发布评定通知;

2.10月15日16:30前,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上交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电子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8)、《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9)及补充附件《2021-2022学年温州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和电子版相关奖项支撑材料(获奖证书照片等)以压缩包的形式(班级+姓名+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发送至邮箱wzdxlcj@163.com,逾期不予申请;

纸质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8),送到法学院事务大厅黄素素老师处。

注:转专业学生以评选的实际学年所在的专业为准。


附件下载

        附件8:2021-2022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9:2021-2022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xlsx

        附件11:2022年各项奖助学金拟推荐名额分配.xls

        附件13: 关于印发《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docx

        补充附件:2021-2022学年温州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xls